1997/1538 未載明
誤導住戶,使他們以為該署容許住戶安裝分體式冷氣機,而且沒有顧及住戶的需要,強迫他們將安裝於單位外牆的分體式冷氣機拆除,以及拒絕接納他們就新的安裝指引所提出的建議。
部門未註明 1997
詳細內容
227.投訴人未有事先申請便安裝了分體式冷氣機。由於冷氣機的冷凝器安裝在他們的單位的外牆,房屋署通知他們為安全起見,須把冷凝器重新安裝在他們的單位內。
228.關於巡查住戶違規情況的機制的檢討,房屋署的房屋事務主任會根據居住情況申報表上提供的資料,上門檢查住戶安裝冷氣機的方法是否符合規格。檢查報告會由一名房屋事務主任核實及簽署,並由一名助理房屋事務經理簽註。房屋事務主任須跟進住戶違規的個案,並相應地採取補救行動。 為了加強屋邨辦事處和租戶之間的溝通,房屋署除了繼續採用一般的溝通方法如進行家訪;發出通訊、傳單;張貼海報及舉行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會議外,現正計劃製作錄影帶。錄影帶會向租戶介紹各種可以接納的冷氣機安裝方法。由執行計劃的第II 階段開始,屋邨辦事處及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會議上均會播放錄影帶,該錄影帶亦會借給互助委員會及其他居民團體使用。
230.此外,房屋署會委任一名屬於房屋事務主任或助理房屋事務經理職級的統籌人員監督執行計劃的實施,以徹底解決各屋邨安裝冷氣機的方法不符合標準的問題。在向違反安裝規則的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之前,屋邨辦事處的職員會先探訪他,向他提供技術方面的意見,幫助他採取補救行動。這些個案亦會轉介給一個工作小組研究,以確保租戶獲得適當的協助。
231.至於向所有新租戶發出可安裝冷氣機的位置的核准圖則方面,房屋署已把圖則及安裝冷氣機指引編入入伙通知文件內。租戶須認收這些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