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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人員在處理投訴人的車輛被另一車輛阻擋一事上,未能積極提供協助。

政府覆文 · 年報1997 · 第 24 頁

詳細內容

133.房屋署已向各屋邨辦事處前線人員發出訓令和指引,指示他們在辦公時間以外應如何處理緊急事故,並須嚴格遵行。為方便在辦公時間以外聯絡,各屋邨辦事處的房屋事務經理都配備由部門發給的流動電話。

134. 不論在職員會議抑或訓練課程中,房屋署都提醒屋邨辦事處人員須本着以客為本的服務精神,處理市民的要求及查詢。此外,房屋署定期為所有人員舉辦面談以及寫作技巧的訓練課程。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