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1558/95 未載明

在根據房舍調換計劃申請換屋所需的處理時間一事上,有所誤導,以及未能按照既定的時間表處理申請。

部門未註明 1995

政府覆文 · 年報1996 · 第 20 頁

詳細內容

房屋署現正研究可否改良電腦系統的功能,以免申請人要求更改申請表的內容時,會影響他們在優先次序表的名次。目前,房舍調換計劃的有效登記期限為兩年,由一九九六年三月一日起,房屋署會在限期屆滿前兩個月,逐一通知申請人。

93. 房屋署會盡量通知房舍調換計劃申請人,處理這類申請並沒有特定時限,租戶如擅自調換房舍,可視作違反租用條件而被終止租約。房屋署已通知屬下人員有關調換房舍的安排,並會修訂資料單張,供申請人參考。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