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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賠償水管爆裂所造成的財物損失。

政府覆文 · 年報1997 · 第 22 頁

詳細內容

123. 根據租約,房屋署對投訴人因沖廁水管爆裂而蒙受的損失,年送徘上並無責任賠償、雖然如此,房屋署在水管爆裂後已立即更換該單位的地板,以減輕投訴人的負擔

124. 所有水管,特別是隱蔽水管的檢查工作,已納入狀況評估修任與檢龍系統(周金保養系統)的狀況調查範團。

125.每星署認為不宜再修訂觀約第 4(d)條,這項條文獲私營機構

126. ,原醫仍然認為,现行的公眾資任保險安排是以合理地照顧從门的權利和利益:要求房星將以業主身分承當額外責任,保障租戶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