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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覆文 · 年報1997 · 第 38 頁
218. 更換郵資蓋印機印模的費用由持牌人支付,郵政署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因為持牌人購買郵資蓋印機,是為改善和利便自行寄發郵件的工作。
219.郵政署同意檢討郵資蓋印機牌照的條款,預計檢討工作可在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底前完成。郵政署亦已根據、郵政署規例》第28條,正式公布須要更改郵資印。不過,郵政署認為,日後處理同類事宜時,毋須在程序上再作特別安排。 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