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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5 未載明

在處理申請興建小型屋宇一事上,有所延誤。

部門未註明 1995

政府覆文 · 年報1997 · 第 32 頁

詳細內容

182. 北區地政處已致函投訴人及兩名村民,闡述有關他們的申請最新的情況,並在一次會晤中再次閘釋。

183. 這宗個案不久便會提交分區地政處會議批准。由於申請數目較可分配用地數目為多,當局稍後會請村公所提議適當的分配辦法,以便批出用地。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