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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覆文 · 年報1997 · 第 32 頁
182. 北區地政處已致函投訴人及兩名村民,闡述有關他們的申請最新的情況,並在一次會晤中再次閘釋。
183. 這宗個案不久便會提交分區地政處會議批准。由於申請數目較可分配用地數目為多,當局稍後會請村公所提議適當的分配辦法,以便批出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