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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8/95 未載明

未有按照公契條款行事。

政府覆文 · 年報1997 · 第 21 頁

詳細內容

117. 房屋署已與有關屋邨的管理委員會開會,詳細解釋定額罰款逆知書制度如何運作,特別是財政上的安排。各委員對有關安排十分滿心,並支持繼續實施定額罰款通知書制度,以執行道路管制工作。

118. 多個交通標誌已在有關屋邨顯眼地方設置,警告駕車人士切遊例停放車輛。屋邨管理委員會認為,現有的交通標誌已屬足夠,母須增設標誌。

119.根據所得的法律意見,公契第21及22條並不含糊,因此毋須修訂。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