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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覆文 · 年報1997 · 第 10 頁
50.漁農處已檢討漁業發展貸款基金有關貸款及還款事宜的監管機制,並制訂了改善建議,使監管機制更嚴密。漁農處考慮漁業發展貸款基金諮詢委員會、魚類統營顧問委員會及漁民組織的意見後,現正按照改善建議修訂處理貸款的程序。漁農處實施經修訂的程序前,會先行徵詢法律意見。